公 告
继承人李慧明持被继承人刘焰、李书厢生前于2002年6月18日分别所立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根据上述遗嘱内容,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88号1号楼5-102的房产由李慧明继承。如相关人员对上述遗嘱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若未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本处将依据继承人李慧明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牛莉
联系电话:0531-66600805,18660437667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号房管大厦1楼西厅113
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