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法、尚信、守正、求真
济南服务优质的公证处

提存执行款领取公告

法院执行款公证提存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相关执行案款提存至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5)01执1480号案件执行案款14540.29元(受领人:济南市历下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2、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2)鲁0116执1809号案件执行案款80000元(受领人王晓、李志远、李营等249人)于2025年8月21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9)鲁0116执2205号案件执行案款700元(受领人:吴宏光)2025年8月19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1)鲁0116执1281号案件执行案款5000元(受领人:王学友、王明菊、李连文、吴丙勇、张洪夏、魏庆国、亓萃香、刘子成、戴富彬、公培胜、马仁爱、张鹏、田勤学、吕彦胜、王朋、王绪卫、亓瑞禹、吕杰林、吕禄林)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0)鲁0116执2901号案件执行案款16700(受领人:毕研海、魏峰、谭乐锋、王书、魏红梅、王长荣、陈俊海、毕波、林乐东、亓文会、周健、李连祥、秦昌宁、陶慧峰、魏欣、倪志远)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8)鲁1202执1805号案件执行案款24690元(受领人:王义华、胡明阳、宋贵华、王兆霞、李红、孙霞、陶德菊、郝常花)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8)鲁1202执2002号案件执行案款4861元(受领人:许凤芹)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19)0116执恢331号案件执行案款107516.9元(受领人:卢友、亓秀红)于2025年8月22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2)鲁0116执恢902号案件执行案款18926.43元(受领人:唐淑强)2025年8月20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3、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06)高执字第75号案件执行案款69314.00元(受领人:济南飞天木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4、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2024)鲁0103执6810号案件执行案款222元(受领人:毕冉博)于2025年7月16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3)鲁0103执恢413号案件执行案款1358864元(受领人:蔡高民)2025年7月29日提存至我处,案号(2025)鲁0103执1821号案件执行案款17799.00元(受领人:天桥区通源消防器材经营部)于2025年8月29日提存至我处,请受领人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办理提存款领取事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6660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5年 9月11日